大學生學費無息貸款怎么申請
1、學生提出申請:學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
2、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3、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4、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5、貸款的發(fā)放;
6、貸款的償還。
大學生無息貸款怎么申請?
一、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并準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并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二、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并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此項工作完成后,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并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初審工作無誤后,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并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
三、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后,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如有差錯或遺漏,會要求學校進行更正或補充。經辦銀行的復審工作在收到學校提交的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在全部審查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經辦銀行將統(tǒng)一編制審查合格的借款學生名冊隨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據送交學校。
四、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準后,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并提交經辦銀行。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tǒng)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后,5日內發(fā)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五、貸款的發(fā)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后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tǒng)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第二年及以后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后20個工作日內劃入學校指定賬戶。經辦銀行為每名借款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折,將借款學生名單及借記卡號明細提交學校以便學校按月將生活費劃入該賬戶。
六、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yè)后,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每年畢業(yè)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xù),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并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